(记者 马琳 通讯员 唐文艳)10月23日,原州区法院通过“中国移动微法院平台”成功受理由贺兰县法院作为协作法院办理的一起跨域立案案件。
经审查,该案系一起买卖合同纠纷,原告为宁夏某工程机械有限公司,被告为宁夏某混凝土有限公司,位于原州区清河街,根据相关法律规定,属于原州区法院管辖,可以立案。立案庭法官核对立案材料无误后,当即办理了立案手续。从贺兰县法院提交立案申请到原州区法院正式立案,全程用时不到20分钟。
今年8月22日,原州区法院作为管辖法院通过互联网受理了首例跨域立案案件,此次与贺兰县法院协作成功跨域立案,标志着该院跨域立案功能全面打通,建立就近受理、管辖权属不变、数据网上流转立案机制,为当事人提供便捷、高效的诉讼服务。